各学院相关老师:
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,结合已获批的省级大学科技园及科技部、省市级众创空间等相关孵化载体的管理规定,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科技园立足自身职能定位与工作目标,制定了《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科技园转孵空间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西工程大校字〔2025〕15号)。依托现有转孵空间场地,科技园持续推进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工作,着力发挥学校成果转化平台的重要功能。目前,位于科二楼的转孵平台设有科研工作室,现面向校内教师公开招募,具体信息如下:
一、工作室情况
大学科技园工作室位于金花校区科二楼2至4层,单间面积从15㎡至120㎡不等,学校授权大学科技园统一管理。工作室旨在鼓励校内教师科研团队及相关企业携科技成果入驻,推动政产学研项目合作、团队企业孵化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。对达到一定科研经费到款额度及创新实践人才培养指标的团队,大学科技园将提供相应的场地支持与政策资源扶持。
二、招募对象
1.申请入驻的个人或团队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。教师创办的企业或合作入驻企业应无异常经营记录,且其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状况良好。项目符合平台支持的聚焦方向。
2.学校成果转化参股企业、教师利用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创办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,以及教师个人注册的企业,可优先获得入驻资格。
三、申请程序
入驻流程包括申请、资格审核、会议决策、入驻公示及办理入驻手续等环节。
1.申请负责人需填写《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科技园转孵平台入驻申请表》;
2.经学院审核同意后,将申请表提交至大学科技园;
3.大学科技园将依据入驻团队实际申请情况分配工作室,并签署入驻协议与安全责任书。
四、申请时间及考核办法
有意向的教师及团队可根据工作室实际分配情况,随时提交申请(联系电话:029-83239072)。入驻团队及企业实行一年一签约、一年一考核的制度,年度考核合格的团队可续签下一年度协议。转孵平台工作室的管理与考核办法详见《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科技园转孵空间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西工程大校字〔2025〕15号)。
附件1:《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科技园转孵平台入驻申请表》
附件2:《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科技园转孵空间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西工程大校字〔2025〕15号)
大学科技园
2026年5月7日